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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七种行为你了解多少?

发布者:鱼爪网 点击:1329 发布时间:2020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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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作为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,是非常需要保护的,很多公司和公司之间就经常爆发一些注册商标纠纷,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发生很多侵权行为。本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后,受到法律保护,享有商标专用权。但是很多人并不遵守商标使用规则,今天鱼爪网就给各位聊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七中行为吧!

注册商标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

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

(二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

(三)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

(四)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;

(五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

(六)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;

(七)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

《商标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有上述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,引起纠纷的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。
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,也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诉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以上就是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七种行为,希望可以帮助你了解到注册商标的重要性,还有注意如何去避免商标侵权。如果大家有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想要了解或者商标的问题想要咨询,请登录鱼爪网进行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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